為什麼美國大選定於星期二?
今年美國總統大選將於11月06日星期二舉行。為什麼美國不像許多其他民主國家,在星期六或星期日舉行選舉,而要安排在星期二呢?絕大部份美國人都不知道原因。
美國法律規定,美國總統大選固定在11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舉行。
美國一家電子媒體最近針對大選定在這個日期舉行的原因,在街上隨機訪問了十幾位民眾,結果沒有一個人知道。
電子媒體又訪問了多位國會議員,包括重量級的前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魯嘉,也都沒有一位答得出來。2004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凱瑞被問到這個問題,也搔搔頭表示不清楚。
其實,在19世紀中葉之前,美國總統大選是各州自行決定投票日期的。直到1845年,美國國會認為有全國統一於同一天舉行選舉的必要,才立法訂定大選日期,並於1948年正式實施。
一年有 365天,為什麼選在11月的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呢?其實當時國會議員的決定,純粹是基於經濟和宗教因素的考量,與政治無關。
十九世紀美國還是農業社會,一切以農民作息為優先考量。春天農民忙著播種,夏天忙著灌溉除草,秋天忙著收成,冬天下雪不利出門。因此11月初,農作物收成完畢,雨季已過,雪季未來,被認為是舉行選舉最恰當時間。
決定11月初舉行選舉後,再來就是決定那一天。
國會議員在考慮選舉日期時,首先就排除星期日。因為星期日民眾要上教堂。
而由於當時的交通工具是馬車,鄉下居民坐馬車長途跋涉到城裡投票,往返通常要花兩天時間,因此星期六和星期一也被排除,因為如果星期六選舉,民眾可能無法在星期日趕回來上教堂。如果星期一選舉,又因星期日上教堂,而無法在星期一抵達城裡投票。
星期三是許多城鎮每週固定的市集日,民眾忙於參加市集,不適合舉行選舉。
星期四則因為前一天是市集,跟民眾星期日必須上教堂一樣,無法於第二天趕到城裡投票。
星期五是一週的最後一個工作天,也不適合舉行選舉。
因此,一個星期中,就只剩下星期二最適合舉行全國性選舉。
為什麼要像繞口令似的,規定大選必須在「11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」舉行,而不乾脆規定11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呢?理由也是基於宗教因素。
因為10月31日是萬聖節,是農業社會的重要宗教節慶,不適合舉行選舉。為了避免11月01日剛好是星期二,因此就規定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,完全排除於11月01日舉行選舉的可能性。
但是現在已是21世紀,從前必須在星期二舉行選舉的理由早已不復存在,為什麼到今天美國還維持星期二投票的傳統呢?這大概就與美國人的保守心態有關,總覺得祖先留下來的傳統,如非滯礙難行,能保留的就盡量保留。
其實,不只美國大選繼續在星期二舉行,民主和共和兩黨的黨內提名初選,重要選舉也多安排在星期二,因此才會有所有的「超級星期二」和「迷你星期二」。
不過一個叫「為什麼星期二」的民間團體,多年來熱心推動將總統大選日期改為星期六的運動。他們認為,美國近代大選投票率都在50%到55%之間,成為全球最低投票率的民主國家之一,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選舉日定在星期二。
事實上,現任聯邦眾議員伊茲瑞爾(民主黨、紐約州)和聯邦參議員柯爾(民主黨、威斯康辛州)已分別在眾院和參院提案,要求將大選日期從星期二改到星期六。但國會議員們對這項提案,似乎沒有太大興趣。